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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在文化和旅游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局、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的组织下,“中国西藏·扎西德勒2025年国际旅行商西藏行活动”在西藏自治区开展。来自16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100家旅行商,共计105位境外游客组成的国际旅行商考察团,首次集体走进山南市琼结县强吉村,深度体验藏地千年古村的历史底蕴与乡村振兴新貌。
广西戏剧院院长龙倩表示,工作室不仅是戏曲艺术的“博物馆”,更要成为创新发展的“体验室”。龙倩介绍,工作室首要任务是聚焦戏曲人才的传承与培养,构建系统化的戏曲人才培育体系,为戏曲艺术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同时,她希望能以工作室为抓手,通过打造“社区化”的场所,吸引一部分爱好戏曲的年轻人聚集,再带动更多年轻人加入,形成类似“国潮”一样的社团,让年轻人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下体验戏曲的魅力。
据了解,案件因冯某某与东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联合社”)签订合同,流转使用土地310余亩,主要用于粮食种植。冯某某一直未支付租金且有70余亩耕地撂荒。联合社组织工人对撂荒耕地进行种植,并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冯某某支付土地租金14.8万余元及违约金,并支付种植费用4.7万余元及逾期利息。承办法官郑洋洋庭审前实地勘查,核实土地撂荒及补种等情况。
庭审聚焦违约金计算标准是否合理Kaiyun全站官网登录入口,补种费用该由谁承担?“流转合同明确约定不得闲置耕地。”原告方出示证据显示撂荒区域杂草丛生。被告辩称其他原因暂缓种植,但未能提供农事记录佐证。经过审理,法庭当庭判决冯某某支付全部租金、补种费用及逾期利息,合计19.5万元。“农民在流转耕地经营权时,既受合同条款约束,也受相应执法监督。一旦出现土地撂荒、闲置、“非粮化”等情形,相关责任人必须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宣判后,郑洋洋向村民解释耕地保护规定。种粮大户表示,以前觉得签完合同就没事,现在知道撂荒也是要担责的。
这场审判是眉山法院“司法护粮”行动的缩影。2022年以来,眉山法院建成全省首批“天府粮仓”司法保护基地,启动“天府粮仓”巡回办案点、“天府粮仓”司法助农专家服务站、涉农案件专业法庭等五项机制,设置12个“稻田里的法庭”涉农巡回审判点,建立“立审执”绿色通道。数据显示,三年来眉山全市法院审结涉农案件881件,执行到位资金1.29亿元,80%纠纷通过调解前置程序化解。“让农民看得见司法过程,才能信得过裁判结果。”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指出,此类巡回审判既降低诉讼成本,又以直观方式普及法律,也为粮食主产区司法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乡土经验”。目前,眉山已在8个粮食产业园设立司法服务站,组建由农技专家、法律工作者构成的调解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