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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吴梦真)11月以来,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联动西城、丰台、通州公安分局,对以散发“代开发票”小广告方式虚开发票的犯罪活动开展专项打击,截至目前,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5名,涉案金额超3.9亿元。据办案民警介绍,11月以来酷游ku游备用入口二,警方在丰台、西城、大兴、通州等区发现路边出现多个代开发票的小广告。循线追踪,发现张某某等涉嫌职业虚开发票的犯罪团伙,利用中介雇佣兼职人员在街头散发“代开发票”小广告招揽客户,后通过“空壳公司”虚构业务向“客户”虚开发票。“他们有一个群,不同的团伙会在群里面互相串,有些票他们自己开不了,就会在群里面问谁能开,再抬高一手价格酷游ku游备用入口二,自己吃个差价或者赚取介绍费。”民警表示酷游ku游备用入口二,虚开发票的类目一般是餐饮、住宿较多,金额一般在几千到一万。在收网过程中,公安机关在现场查获了大量的公司印章、工商手续及印有“代开发票”的小卡片。目前,张某某等2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提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是企业经营的基本准则。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发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介绍他人虚开发票等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广大企业和个人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务必远离街头“代开发票”小广告,从正规渠道获取发票,一旦发现涉税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税务部门举报。编辑 甘浩校对 杨利
如今,西安北跨渭河发展,渭北新城承担着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使命,青岛啤酒、隆基绿能、百事可乐以及德国依必安派特、福贞金属等100个重点项目和海外投资项目先后落户于此。区域的迅速发展需要高质量的司法服务,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渭北人民法庭管辖渭北新城和临潼新区范围内的一审民商事案件,肩负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责任。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联合西安经开区管委会在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揭牌成立了西安市首家法治化营商环境驿站。驿站采取法律服务入驻政务大厅的模式,在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增设“法律服务”窗口,采取“固定坐班+入企服务”相结合的模式,为园区内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纠纷化解、立案指导等“一站式”的诉讼服务。
为进一步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深度融入“北跨”发展战略,积极参与渭北新城司法功能区试点建设,临潼法院印发了《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服务保障“北跨”发展的实施意见》。渭北法庭按照实施意见要求,以党建为引领,与经开区渭北新城管理中心、临潼区渭北新城服务中心建立了“每月一会、季度磋商”定期议事会商机制。
“现在案件已经生效,你公司务必按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中确定的义务及时足额履行,在此期间不得有转移、隐匿财产等逃避履行义务及其他高消费行为。另外,如若进入执行程序,你公司应如实报告财产,如有违反,将被依法予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3年9月,渭北法庭发出了临潼法院首份《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
2024年3月,渭北法庭法官走访陕西嘉惠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深入了解企业发展的法律需求;2024年5月,渭北法庭法官前往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渭北校区项目走访并进行了座谈交流,详细了解项目进度、发展难题及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对项目方提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法律咨询和风险提示;2024年7月,渭北法庭法官前往中国银行临潼支行开展“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暨金融行业警示教育”为主题的“法治夜校”活动……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雷某某从2018年10月至2023年7月期间,在鹤庆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担任辅警,参与辖区内出租屋、流动人口排查及协助民警开展日常查禁活动。2022年至2023年初,雷某某利用担任辅警的职务便利,获取公安机关查禁活动信息后,明知其朋友高某某经营的KTV场所存在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仍向其通风报信,帮助高某某逃避公安机关的查处,应当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被告人雷某某作为代表国家机关从事查禁犯罪活动的一名辅警,任职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多次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酷游ku游备用入口二,严重破坏国家机关查禁犯罪活动的正常管理活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雷某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表示自愿认罪、悔罪。合议庭当庭宣判,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被告人雷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庭审当日鹤庆县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对其予以逮捕。案件宣判后,雷某某表示服判,未提出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据了解,这起案件的卷宗材料颇为丰富,主要包括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1)琼97刑终164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琼民终339号】以及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2)琼9007民初131号】,此外还有四份申诉通知书。这些法律文书背后,是一段错综复杂的情感与法律纠葛。
案件回顾显示,1978年,陈某艺经人介绍与苏某某喜结良缘,按照东方市的习俗摆下喜酒,并从1982年开始先后育有五个子女。然而,二人未领取结婚证,因此并未在法律上正式结为夫妻。1990年,陈某艺全家迁至三亚,开始建房。期间,陈某艺长期在外地居住,并于1993年初与苏某某感情生变。尽管如此,陈某艺仍承担起抚养五个子女的责任。
转年夏日,陈某艺与同村的林某某相识相恋酷游ku游备用入口二,共同居住在东方市并育有一女一子。林某某不仅在生活上对陈某艺照顾有加,还一同参与创业,共同成立海南XX食品有限公司。在此期间,林某某亦视陈某艺与苏某某所生的子女为己出,给予他们关爱与照顾。而后,陈某艺与林某某一同赴海口建厂,但因性格不合常起争执,最终于2016年感情破裂。
2019年12月17日,陈某艺在东方市民政局与苟某某登记结婚。然而,这一行为却引发了苏某某的不满,其于2020年3月向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指控陈某艺与苟某某犯下重婚罪。经过审理,法院判决陈某艺犯重婚罪但免予刑事处罚,而苟某某则无罪。陈某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在此期间,苏某某又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裁定中止审理,先刑事后民事处理。
然而,这起案件的复杂性远不止于此。关于陈某艺的婚姻状况存在诸多法律疑点和争议点。例如:陈某艺与苏某某的事实婚姻是否在1993年已经解除?若事实婚姻未解除,其效力会持续到何时?再如,若事实婚姻在1993年已终止,那么此后陈某艺的财产应如何分割?而1994年后,陈某艺与苏某某之间是否还存在事实婚姻关系?以及陈某艺与苟某某的登记结婚是否真的构成重婚罪?
针对这些疑问,参与研讨会的专家根据现有证据和材料,经过认真分析和深入讨论认为,从一审判决、二审裁定来看,陈某艺与苏某某从1978年按照东方市当地风俗习惯摆喜酒后共同生活,生下五个子女,至1993年初分手,双方构成事实婚关系。对此,法院判决、裁定予以认定,双方也没有争议。但目前法律对事实婚姻的解除存在空白,没有明确标准。在本案中,陈某艺在主观上,于1993年之后不再愿意和苏某某一起共同生活酷游ku游备用入口二,更不愿意维持其夫妻关系,还存在和苏某某分割财产的行为,放弃了夫妻共同生活的意图,其他诸多证言也证明周围群众已不再认可其双方是夫妻关系,事实婚姻应当已经终止。通过对陈某艺身边亲友、第二段事实婚姻的伴侣、陈某艺公司股东等人即相关资料的多组证据显示,专家组认为,陈某艺与苏某某之间的事实婚姻在1993年已经解除。
专家分析认为,陈某艺与苏某某的关系在1993年发生变化,随后陈某艺与林某某之间又共同生活、生儿育女。多份企业资料、出生证明、照片、证人证言表明,陈某艺与苏某某在1993年已经分手,并且之后与林某某共同生活、共同创业,林某某对陈某艺个人资产的增加做出了巨大贡献,那么根据公平原则和法律规定,对于1993年之后陈某艺的财产,苏某某无权要求分割。在离婚诉讼中酷游ku游备用入口二,苏某某对陈某艺1993年之后的财产提出分割要求是不合理的,侵犯了陈某艺和案外人林某某的合法财产权益。
至于陈某艺是否构成重婚罪,法律专家认为,陈某艺与苏某某仅构成事实婚姻,陈某艺与苟某某则是合法登记结婚。陈某艺与苏某某在1993年之前的事实婚姻不足以作为陈某艺重婚罪成立的基础。陈某艺对于自身行为是否违法的认知存在模糊之处,这导致难以断定他在与苟某某进行结婚登记时具有重婚的犯罪意图。1993年,陈某艺与苏某某之间的事实婚姻关系已经结束,此后至2016年,陈某艺与林某某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2019年他又与苟某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所以,陈某艺主观上以为自己处于未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