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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份《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受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岗大队委托,广东中一司法鉴定中心对姚某明的刑事类行为能力进行鉴定。经鉴定,姚某明存在酒精有害使用及酒精依赖综合征NG.28.66,但这种精神状态不属于精神病,只是滥饮酒和酒精成瘾;且截至涉案后(含涉案期间)尚未因酒精导致急性或慢性精神病性障碍及智力(含记忆)等认知功能损害;姚某明虽因失眠而服用助眠药物,但案发前一天因饮酒未服此类药物,虽案发后在其血液中检测出微量氯硝西泮,但对其驾驶行为时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不构成影响;鉴定检查也未发现其他影响其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理因素。综上,鉴定意见为:1、姚某明存在酒精有害使用及酒精依赖综合征;2、该症状不属于《机动车驾驶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精神疾病(含精神病、癔症);3、姚某明的肇事行为无精神病理因素影响,辨认和控制能力正常。
该案遇难者家属、伤者及代理人认为,《司法鉴定意见书》使用技术规范包括《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下称《CCMD-3》)、《国际疾病和相关健康问题分类第十版: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下称《ICD-10》)。其中,《CCMD-3》分类就有“10.1酒精所致精神障碍”,10.x3为“依赖综合征(成瘾综合征)”,10.x4为“戒断综合征”; 《ICD-10》编号F10为“因使用酒精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根据上述两份文件规定,既然已认定姚某明存在酒精有害使用及酒精依赖综合征,那么必然得出姚某明有精神病性障碍。《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前两项结论自相矛盾,鉴定结论2不符合鉴定意见的法定采信规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在发表辩论意见时,检方坚持其在第二次庭审的意见,即认为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姚某明刑事责任,姚某明构成自首情节;希望法庭在定罪量刑的时候,既要考虑姚某明认罪悔罪的态度NG.28.66,更要考虑被告人姚某明发生事故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速情况,以及发生事故后,姚某明既没有积极保护现场救治伤者,也没有主动地向被害人及其家属道歉,赔偿的金额也没有弥补被害人的全部损失,没有得到被害人谅解等相关情况,依法予以判处。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10月24日下午,刘霁虹(澳籍华人)驾驶盛万江公司黑色商务车搭载公司董事长钟国英、董事钟昀、销售经理江元谦以及一名意大利籍客户,正常行驶至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南坪快速路保安立交桥路段时,被姚某明驾驶的汽车追尾,致使商务车车身前部与左侧护栏发生碰撞。此后NG.28.66,商务车又撞上同向行驶的车辆。此次事故导致钟国英、江元谦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其余3人受伤,其中刘霁虹重伤。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岗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下称《认定书》)显示,经鉴定,姚某明血液酒精含量为220.48mg/100ml,且超过限速标志的最高时速(限速60km/h,实际119km/h,超速98.3%),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开幕式上,澳门理工大学校长严肇基欢迎来自各葡语国家及地区的专家学者。他说,澳门理工大学积极促进中国与葡语国家及地区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多元化合作,以凝聚共识,实现共创普惠平衡、合作共赢、共同繁荣的发展格局。未来会把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带来的机遇,发挥澳门“中葡平台”作用,携手与各葡语国家以及地区的高校一起共商共进,为学术繁荣贡献力量。
视频显示,事发养老院是阳西日月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阳西日月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一位姓陈的负责人11月27日上午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他们也注意到了老人的家人在网上发布的视频NG.28.66,目前正在调查核实。该负责人表示,那位老人今年90岁,2020年被家人送到养老中心,有老年痴呆,经常会在深夜或凌晨醒来坐在床上,有时候还会发出叫声。为此,养老中心要求工作人员夜里要留意那位老人的情况。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老人手臂上的淤青大约六七月份的时候就有了,因为老人身体恢复慢,还未消除,眼眶上的淤青大约是在半个月前出现的,额头上的伤大概是三天前出现的。“老人很善良,就是有些懵懂。”该负责人表示,家属所说的护工在养老中心已经工作了四五年,该中心从未发生过护工恶意打老人的情况,初步了解,老人身上的伤可能是摔倒或者磕碰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