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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天津11月18日电 (记者 周亚强 王君妍)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18日发布情况通报:2024年11月18日14时07分,天津市滨海新区上海道与新华路立交桥交口南侧海河旁一艘游轮起火云开·全站APP登录入口,消防救援力量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截至15时04分,明火已扑灭,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完)
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涉敲诈勒索的刑事案件。一些不法分子自导自演网购食品质量问题向商家实施敲诈勒索,利用网购平台假“维权”、真“碰瓷”,最终法院判决诈骗者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男子自导自演敲诈商家巨额赔偿金,商家发现后诉至法院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23年1月,被告人王某某在山东省家中,使用美团APP的买菜程序下单购买了北京某商家的牛肉卷和羊肉卷,收货信息则填写了一个北京的虚假地址。王某某付完钱后便立刻截图订单界面,趁商品还没有发货,立即申请无理由退款,将订单取消。随后云开·全站APP登录入口,王某某在美团APP该商品的评价中找到其他客户的差评图片,将图片进行处理后云开·全站APP登录入口,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进行虚假投诉。商家收到王某某的投诉后,委派专人与王某某进行沟通。商家说赔付王某某200元,王某某没有同意;之后商家说赔付王某某400元,王某某为了多要点钱依旧没有同意,并以曝光要挟商家,要求商家赔偿订单金额的十倍赔偿金,向商家索要人民币4000元。其间,王某某继续拨打投诉电话,对商家和商家合作厂家进行投诉,向商家持续施压以尽快拿到赔偿。同时,因其赔偿问题未能快速解决,王某某还投诉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后商家发现,王某某使用的差评图片都是在美团APP上其他客户的评论中搜集,且没有找到王某某购买商品的记录,随即报案,案件诉至法院。该案经丰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被告人王某某系犯罪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决定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法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法官:消费者、商家和电商平台应共同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被告人王某某因自己没有收入,为满足自己的日常生活开销云开·全站APP登录入口,其在网上了解到,一般情况下商家接到投诉后,都会对投诉人进行补偿,有的时候是补偿钱款,有的时候是给优惠券。因其本身就是虚假订单,无论哪种形式的补偿,都是赚到了。这种以“维权”之名行“勒索”之实的行为,不仅侵犯被害企业财产权益,同时也使其商誉受损。依法惩治利用信息网络敲诈勒索企业犯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已成社会共识。面对不法分子伪造证据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情况云开·全站APP登录入口,经营者特别是网络商家往往陷入自证难、举证难的困境。经营者在商誉影响、媒体曝光、网络点评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大多被迫选择花钱买平安。同时,食品质量问题造假行为多发后,即使是普通消费者的正常维权索赔也会受到质疑和影响,从而增加普通消费者维权的难度和成本。法院依法打击“职业索赔人”,一方面,从治已病到防未病,鼓励企业依法维权,警示潜在同类犯罪行为;另一方面,企业也应立足风险防控,强化行业自律,把好产品质量关,自觉维护企业商誉云开·全站APP登录入口,共同优化营商环境。法官提示,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网络营商环境建立需要消费者、商家和电商平台共同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正值“双十一”购物季,消费者如遇商品质量问题,应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把网购当成一门生意和发财的手段不可取,不仅损害商家合法权益、破坏诚信有序的网络购物环境,甚至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电商平台应完善平台法律监督体系、投诉和处理等机制。对商家和消费者举报的虚构订单等不法行为,平台应对举报信息进行快速响应和处理。同时平台应提高商家入驻门槛,对商家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商家的合法性和诚信度。电商商家应提高警惕,依法维权。在遭遇敲诈勒索时云开·全站APP登录入口,商家应第一时间保留所有与交易相关的证据,包括聊天记录、交易记录、产品信息等,以便后续维权。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时,应提供相关证据,配合警方调查。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 通讯员 徐丽玲 邢可 杨士霞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
“针孔摄像头一般有3种类型,一种是插存储卡类的,需要定期安装和取出存储卡,需要多次进入同一个房间,这类安装者多为酒店工作人员或者经营者;一种是连接网线类摄像头,涉及布线、接头等问题,一般也多为酒店人员;还有一种是无线类摄像头,安装这类摄像头则多为有组织行为。前两者有可能是为了满足自己偷窥私欲,后者基本是为了售卖隐私视频非法牟利。”肖潇说。
在有组织的偷拍行为中,犯罪分子购买设备、雇人安装、传输售卖视频,不法所得由偷拍者、设备销售者、不法平台运营者瓜分,如此形成了一条非法利益链。“据一名民宿从业者说,曾有同行仅通过安装隐藏式摄像头直播住客隐私,每日收入丰厚。高额利润使不法分子不顾法律红线,铤而走险。”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邱遥堃说。
我国对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有严格的法律规定。近年来,有关部门加大了对针孔摄像头售卖的规范,但仍然无法解决针孔摄像头流向不法用途的问题。记者在多个网络销售平台搜索“针孔摄像头”,已经无法查到相关售卖信息,但搜索“高清无线摄像头”“隐蔽摄像头”等关键词,则会出现许多微型摄像头商品信息,而且商家特意标注“录像不闪光”“无灯夜视”“胶囊型终身免费看”“保密发货”等介绍,还有的号称提供所谓“模组套装”,由买家自己组装。
有读者建议酒店、民宿乃至商场、医院等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应当负起责任,保护消费者隐私。那么,经营者是否有这样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尽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如果对他人权益造成损害,就要承担法律责任。”邱遥堃说,“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公共场所,一旦发现非法安装的针孔摄像头,在采取撤离顾客、记录证据、保护现场等必要措施后,及时报警,并为执法机关调查提供必要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