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入口
2024年医保目录调整的申报条件主要包括近5年新上市或修改说明书的药品、罕见病用药、国家鼓励研发的儿童药和仿制药以及国家基本药物等。经相应程序,本次调整共新增91种药品开云入口,其中肿瘤用药26个(含4个罕见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15个(含2个罕见病)、罕见病用药13个、抗感染用药7个、中成药11个、精神病用药4个,以及其他领域用药21个。由于部分药品有多个治疗领域或者个别疾病类别有重复(如罕见肿瘤),因此分类数大于总数。同时,调出了43种临床已被替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
本次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将增至3159种,其中西药1765种、中成药1394种,肿瘤、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在今年谈判/竞价环节,共有117个目录外药品参加,其中89个谈判/竞价成功,成功率76%、平均降价63%开云入口,总体与2023年基本相当。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因素,预计2025年将为患者减负超500亿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人需承担生态环境修复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双重责任。违法行为人不仅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补种树木,还需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所导致的损失,以及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碳汇专班人员刘洋介绍,把自愿认购林业碳汇引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替代性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把生态修复的事交给专业的机构去完成,可以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的效果最大化。
临清市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设置在临清市公安局办案中心二楼,办案区摆放了心理沙盘、布艺沙发、警察公仔,处处营造了温馨的氛围。这个特别的工作区,活跃着聊城首支女警办案机动队的16名女警。她们综合素质过硬,平时在各自岗位上耕耘,一旦需要开云入口,就第一时间出现在这里,在法制大队的指导协调下迅速开展工作,依法依规对未成年受害人进行询问开云入口,开展调查取证,同时协同多部门对未成年受害人开展心理疏导、保护救助等工作。
取证工作中,女警办案机动队坚持“一次询问”的原则,提前准备询问方案。未成年受害人的询问、心理疏导均在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进行,办案区采用符合未成年人心理特征的设计风格,让涉案未成年人减少心理紧张和恐惧,一次性全面完成询问、辨认、身体检查、取证等工作。同时,女警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最大限度避免二次伤害。
“我们的工作,就是要让未成年受害人及其家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女警办案机动队队员张楠介绍道,案件办好了,如何确保涉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然是她们牵挂的重点。相关案件办结后,女警办案机动队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对涉案的未成年受害人专门建立了一人一册的帮扶档案,将帮扶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办案工作的延伸,通过及时掌握帮扶对象情况,实时跟踪帮扶效果,将帮扶举措落到实处。
新京报讯(记者吴淋姝)某博物馆因延迟交稿无法继续履行图书出版发行的合同义务,将某出版社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出版经费199500元。11月2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案件详情,法院经审理认定,涉案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判决解除合同并判令出版社返还博物馆部分出版经费169500元。 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博物馆诉称,其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约定由其向出版社交付符合出版要求的稿件并支付出版经费,出版社为其出版发行图书。后因其在履约过程中约稿不顺,稿件数量及质量无法达到出版该书的字数以及内容要求,事实上已无法向某出版社交付稿件。为维护博物馆的权益及平衡双方的利害关系,博物馆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版社返还其已经支付的出版经费。 出版社辩称,涉案合同签订后,出版社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特别设立专项小组、招聘专业技术编辑,持续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进丛书出版,同时在编辑、编务和宣传等方面均付出了大量人力、物力。涉案图书已完成出版社“三级论证与审批”的出版内审手续,只待博物馆来稿。故不同意解除涉案合同并返还出版经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开云入口,涉案图书无法按时出版的原因主要在于博物馆延迟交稿,出版社出版涉案图书的前提是博物馆向其交付符合出版要求的稿件,考虑到该债务的性质具有较高的人身属性,该债务的履行有赖于债务人的自由意志开云入口,故在博物馆明确表示不履行的情况下,法院难以强制其继续履行,这也足以导致涉案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现博物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要求解除涉案合同,终止涉案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开云入口,法院对此予以支持。 关于合同解除的后果,因出版社已经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该项目进行选题论证,通过了出版社的选题立项,故上述劳动的对价应当在合同解除时予以返还。 最终,法院判决涉案合同解除,出版社返还博物馆部分出版经费169500元。宣判后,出版社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表示,该案是在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情形下支持违约方解除合同的典型案例,既有效避免了违约方始终囿于合同束缚,亦充分尊重了守约方的劳动对价,符合合同的效率价值和经济价值。 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