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28.66
2024年8月21日,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端点餐饮店在第三方外卖平台开设的店铺中设置“¥50起送”,牛肉等多项单品设置起售份数。当事人设置明显高于其他同类店铺的起送价NG.28.66,限制起送份数,导致部分消费者无法根据实际需求购买,超量点餐,造成餐饮浪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姑苏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NG.28.66,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8月19日,浙江省临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临海市汉承餐饮店开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自助餐厅生、熟食取菜区均只提供了一种大规格餐盘供消费者取菜使用,未提供小规格等不同规格餐具,同时在取菜区、餐桌、畅饮酒水区、调料区等醒目位置均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实际经营过程中服务人员也未对消费者进行提示说明,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相关规定,临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8月20日,山东省宁阳县市场监管局分别对宁阳县广源餐馆、小食代餐馆、百年家合早餐店、晨曦东篱餐饮农家院、石磨村快餐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反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亦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宁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26日,湖北省天门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亚地酒家、高氏农庄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天门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5月27日,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心健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为了经济利益,存在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行为。在明知菜量大的情况下,诱导2名消费者点了4人份餐,消费者结束用餐后有明显剩余,造成食品浪费。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8月27日,陕西省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西安市碑林区穆氏餐饮店未在经营场所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且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提示说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西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8月6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市场监管局第二分所依法对石河子市炮台镇五个拿手菜饭馆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且在餐饮服务过程中没有向消费者提示说明,没有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NG.28.66,第八师市场监管局第二分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对此,李超介绍,随着各项政策特别是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地见效,10月份以来,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回升向好态势。9月份我国多项经济指标边际改善,10月份主要经济指标进一步好转,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在持续增多。从供给看,农业生产形势较好,预计今年粮食产量将首次突破1.4万亿斤;10月份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4%,比上月加快0.2个百分点,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6.3%,比上个月加快1.2个百分点,这也是今年以来服务业生产指数的最高增速。从需求看,“两重”(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两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持续发力NG.28.66,不断释放消费潜力、拉动投资增长。10月份,基础设施投资、制造业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都有所加快,以人民币计价的出口同比增长11.2%,比上月加快9.6个百分点。从预期看,股市楼市交易更趋活跃,10月份,全国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成交总量同比增长3.9%,连续8个月下降后首次实现增长,沪深两市日均成交额达1.98万亿元,环比增长近150%,这些数据表明,市场信心得到提振,经营主体预期有所改善。同时也看到,制造业PMI指数、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都重新回到了扩张区间,可以看出企业生产和投资意愿正在增强。
“农村公路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设施。”周贵才表示,截至2023年底,黑龙江省农村公路总里程占全省公路总里程73%,农村公路桥梁13467座,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和整体安全性得到明显改善,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全省农村客运班线3924条,901个乡镇、9025个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100%,投入农村公交化运营车辆1755辆,“快递进村”覆盖率达97%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