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28.66
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对照消费者提供的消费清单,逐项比对周边烧烤门店同类食品分量和价格,查明涉事商家的结算价格高于周边市场均价50%左右,并有通过修改结算单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江北区公安分局通过实地走访、调取排查监控视频、询问双方当事人和目击证人等,证实无持刀威胁付款情况发生。目前,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已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责令该商家停止经营,对其处以违法所得十倍的罚款。同时NG.28.66,要求该商家将消费金额全额退还消费者并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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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解释得很清楚,缘于处置“不规范、不认真”:泾县公安局党委履行从严治警责任不力,责令向泾县县委作深刻检查;泾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分管副局长汪荣钢管理不力、监管不严,决定给予其诫勉处理;泾县公安局桃花潭派出所副所长葛伟处警不规范、调查取证不认真,决定对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予以免职;泾县公安局桃花潭派出所主持工作的副所长倪伟履行执法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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