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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捐献时间后,华奕住进医院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捐献当天,造血干细胞采集从上午8时30分开始,华奕的爱人陪伴在侧。捐献期间,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副主任黄相刚,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强,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广西管理中心主任黄吉宁,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莫新少、桂林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唐小荣,龙胜县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石芝梅等来到采集现场慰问,为她颁发了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对她的无私奉献表示了高度的赞扬和诚挚的感谢。他们表示,华奕的善举不仅为患者带去了生的希望,更为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展现了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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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介绍,2022年NG.28.66,51岁的她经人介绍认识了比她大3岁的泸州市看守所民警高某NG.28.66,两人均是离异,相处感觉还不错,并于当年“闪婚”,共同居住在泸州市江阳区某小区内。不料没多久,丈夫性情大变,经常对她打骂,然后出去过夜。因考虑到自己年届五旬,又是二婚,她选择了忍让,但丈夫并未收手,仍是经常家暴,拳打脚踢甚至拿凳子砸。
张丽提供的多份保证书显示,署名者为高某,落款时间从2023年延续至2024年。在2023年11月的一份保证书中写道:“2023年2月打你一次,2023年8月打你一次,2023年9月打你一次NG.28.66,不该抓你头发打你头部,2023年11月更不该打你。我做得不好,不该得寸进尺,以后保证再不动手了,好好过日子,特别是最后一次不该用拳头加桌子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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