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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甘肃兰州网友近日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兰州城关区和七里河区小学英语一年级开设,用人教版(一年级起点)课本,一周三节英语课。安宁区和西固区小学三年级才开设英语课,用人教版(三年级起点)课本。少数学校虽然一年级开课,每周一节效果不明显。这造成城关区七里河区和安宁区西固区英语起点不在一个起跑线的不公平现象。
11月26日NG28官网入口注册,兰州市教育局经核查研究后答复称,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明确,小学阶段开设英语,起始年级为三年级;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在一至二年级开设,以听说为主。据此,结合甘肃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兰州市各小学在三年级起开设英语课,一部分教研能力较强、可以支持开课的小学在一二年级开设了英语口语课程。经询问,网友所在地为兰州市安宁区。目前,安宁区已经有部分小学在一年级开设了英语课程,未开设学校的主要原因是英语学科教师紧缺、不足以支持开课。
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就此回应道,在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相关政策中,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关于课程设置的规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义务教育新课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24〕9号)中明确了英语学科在小学阶段开设的起始年级为三年级。每周总课时内按规定比例开设各科课程,主要情况为一二年级每周总课时数为26节(包含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校本课程);三至六年级每周总课时数为30节,新增了英语、信息科技课程。
报道中,成都市基础教育研究会会员、成都市锦江区教科院英语教研员薛玉兰以成都地区所使用的中小学人教版新教材为例,作出了解释,“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新增了实践应用、拓展阅读两个板块的内容。其目的也很明显,更注重孩子对语言的实际使用,而非只是应付考试。”薛玉兰总结,基于这些大方向,英语新教材就呈现出了词汇、句子数量增多,更加注重口语、阅读和写作,而语法、音标等知识点减少的特点,“这也是很多人觉得教材变难了的地方所在”。
在《信息时报》的报道中,有家长认为,三年级英语“难”,“翻开书就是句子而不是单词,还不学音标,小朋友真的能吃得消吗?”对此, 广州市越秀区朝天小学三年级英语老师程可欣认为,家长觉得“难”,是认为课本中的所有东西都要学会,实际上并非如此。“英语作为一门语言,需要多听多说多读。课本里图文并茂,课堂上老师会教,课后学生完全有能力把句子读出来NG28官网入口注册,即使是第一年学习英语的孩子也能掌握。而且,三年级英语的评价要求并不高,课本的内容并非全要考查NG28官网入口注册,家长不必过分担心。”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高先生同一天在某宾馆点单21条菊黄河鲀鱼,认为该宾馆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高先生将某宾馆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新京报记者获悉,法院经审理判决某宾馆向高先生退还货款7518元,并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了十倍惩罚性赔偿。某日午餐时间,高先生到某宾馆餐厅用餐看到菜单上有“菊黄”358元/条,高先生点单11条,就餐时食用1条,打包带走10条。当天晚餐时间,高先生又到该宾馆餐厅称家中聚餐人多再次购买了10条“菊黄”打包带走。随后,高先生以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了某宾馆。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某宾馆加工经营的“菊黄河鲀鱼”不属于国家有条件开放养殖经营的鲀鱼品种,某宾馆擅自养殖活河鲀鱼并宰杀制售成菜品,且没有按规定只留可食部位(皮和肉可带骨),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定,对某宾馆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7518元的行政处罚。高先生认为,某宾馆作为销售者,所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某宾馆退还21条河鲀鱼价款7518元,并支付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75180元。庭审中,某宾馆代理人辩称,考虑河鲀鱼的保质期、普通消费者的通常消费习惯等因素NG28官网入口注册,高先生同一天购买21条河鲀鱼已经超出了正常的生活消费需要。且本案起诉前,高先生曾在多个法院提起诉讼,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经营者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责任。高先生购买河鲀鱼的行为不应认定为消费行为。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认定某宾馆违反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某宾馆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高先生在某宾馆购买21条“菊黄河鲀鱼”支出的价款7518元,某宾馆应予退还。从高先生多次提出十倍索赔诉讼,河鲀鱼的识别能力及购买数量等综合来看,高先生应明知所购买河鲀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高先生同一天购买21条河鲀鱼已经超出了正常的生活消费需要。就高先生合理生活消费需要的河鲀鱼数量,法院综合考虑河鲀鱼菜品价格高、保质期短,普通消费者通常购买数量少等因素酌情认定。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校对 陈荻雁
“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理念,探索创新“党建+N”工作模式,将党建与执法办案、服务群众、队伍建设有机融合,推动实现党建工作与审判事业同频共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党建+队建”中凝心铸魂。他们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生命线”,将铸牢政治忠诚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前提,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党支部集中研学、党员自学等形式,通过“理论学习+现场参观+研讨感悟”方式,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以理论上的清醒推动形成政治上的坚定,引导全体党员、干警在基层治理“最前沿”、乡村振兴“第一线”、为民实践“主阵地”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今年以来,共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次,队伍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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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建+司法服务”中展现作为。充分发挥“法徽红+生态绿”党建品牌作用,打造品牌标识,融入创意元素,让党建工作更加可感可视。与此同时,他们将巡回审判作为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的有力抓手,以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实践回应群众关切。对于具有典型普法教育意义的环境资源案件,选择到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累计巡回审理环境资源典型案件57件,受教育群众1000余人次,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在“党建+普法宣传”中提质增效。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三官一律”进网格工作,组织全院20余名党员、干警开展“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与法同行、‘典’亮生活”“防范非法集资”“防范养老诈骗”“反有组织犯罪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执行现场”等普法宣传活动28场次,发放普法宣传单1万余张,受教育人数上万人次,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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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专业审判体系。实行环资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归口管理,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建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环资保护合作机制,与5家林区检察院、5家国有林业有限公司共同建立5个“生态+司法”碳汇补偿林基地,将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修复补偿有机结合,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70余件,促进生态修复责任落到实处,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推进生态补偿衔接机制。坚持保护优先、促进绿色发展的审判理念,通过惩治、教育和规范,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功能,创新开展“造林增汇”“增殖放流”等替代修复方式,奏好补偿实施“进行曲”,共计补植树木10159株、补植林木面积4.5057公顷;在珲春市乡密江河大麻哈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增殖放流大麻哈鱼苗1.12万尾;审理全省首例支持生态系统碳汇功能损失赔偿案件,将“谁开发、谁保护NG28官网入口注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转化为社会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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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真抓实干,更加注重能动履职、系统集成、能力提升,切实守护好“绿水青山黑土地、蓝天白云好空气”,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护航林区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