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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生活中,宅基地使用权及相邻关系的处理一直是邻里关注的焦点。随着村庄发展和居民翻建房屋的需求增加,邻里间因土地边界、滴水(一座房屋和毗邻的建筑物之间为了房檐上排泄雨水而留下的空地 )距离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邻里合同条款争议引发的建房纠纷,法院最终根据乡村土地关系背景、合同性质、习惯、诚信原则等因素,判决违约方将违约建筑拆除。 一方不按照协议建房南宫NG注册平台入口,影响另一方封顶 11月27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南宫NG注册平台入口,李某和王某是邻居,李某居东侧,王某居西侧。2017年,李某申请翻建房屋,2021年之前,其房屋主体框架已完成,四周有院墙,未封顶。2021年,王某也申请翻建房屋。同年5月,双方达成《四邻滴水协议》并签字确认,协议约定:王某与东邻居李某两家之间滴水0.4米,由王某留0.2米,由李某留0.2米。 协议达成后南宫NG注册平台入口,王某开始翻建房屋,北正房主体已完工。李某在自家房屋封顶时发现,因王某未按照上述协议留出足够滴水,导致两家之间距离过近,无法完成封顶,且房屋受潮,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现场确认,双方北正房北端顶部之间相距18厘米,南端相距5.5厘米。李某认为,王某不按照协议建房南宫NG注册平台入口,影响其封顶,故要求王某将翻建过程中垒建的进入双方之间40厘米滴水范围内的建筑全部拆除。王某认为,协议约定的是双方各留20厘米,由于李某没有留,所以王某也没有留。对此,李某认为,自己翻建房屋在先,且房屋四至已定,王某理应按照协议约定南宫NG注册平台入口,在翻建房屋时,将0.4米滴水留出。 双方对《四邻滴水协议》中各留0.2米解释不一 平谷法院认为,本案中,李某与王某之间达成的《四邻滴水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无效的法定情形,应属合法有效,对双方有约束力。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双方对协议条款理解不一致,即“王某现需翻建住房,东邻居李某两家之间滴水0.4米,由王某留0.2米,由李某留0.2米”,李某认为王某建房时应保证距离李某西房山留出0.4米,王某则认为协议约定的是双方各留0.2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以词句的通常含义为基础,结合相关条款、合同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参考缔约背景、磋商过程、履行行为等因素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首先,关于协议中约定的0.4米怎么留,在双方协议时意向应该是明确的,但王某庭审中作出两种不同解释,答辩意见前后存在明显矛盾,违背诚信原则,法院不予采纳。其次,就缔约背景、磋商过程而言,该协议的签订背景是在李某主体结构框架已建、西房山已基本建成、王某申请翻建的情况下双方自愿达成,王某辩称的内容均需李某将已建成的北正房西山墙拆除并向东移,明显有违常理。 就履行行为而言,要求王某建房时应保证距离李某西房山留出0.4米,并不代表这0.4米都是王某留出的滴水,因为王某也认可李某翻建时西北角向东退回了20厘米至30厘米。 综上,法院认为,双方现在虽然对《四邻滴水协议》中各留0.2米解释不一,但结合该条款的订立背景、约定内容、通常理解、农村建房习惯以及诚信原则,可以确定李某对此协议的解释符合双方缔约本意。王某不顾双方协议约定及李某先翻建的情况,未按照协议约定留出足够距离,导致对李某房屋造成影响,属于违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王某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违约建筑拆除,后王某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应当根据诚信原则解释相邻合同条款 法官提及,实践中,涉及宅基地使用权及相邻关系的邻里合同,对条款的理解应结合乡村土地关系的背景和特点。 就合同性质和目的而言,邻里合同的解释应朝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所规定的方向进行,即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就习惯而言,解释时应考虑涉案宅地所在地是否存在与相邻关系相关的习惯,如因两宅相距过近而约定俗成地禁止任何一方的房屋出檐等。 此外,就缔约背景、磋商过程而言,对邻里合同的解释应考虑缔约前双方宅地、宅屋的历史情况,如坐落位置、面积、相邻情况,及缔约时已发生的变动情况等。如影响和睦相邻关系的维持,应从相邻宅地的历史及现状出发,理解邻里合同。 “最后,应当根据诚信原则解释相邻合同条款,这要求当事人一方面应对合同条款的陈述意见保持前后一致,不得出尔反尔;另一方面应合理兼顾邻里的生产生活需要,在对方履行邻里合同内容时,秉持善意去合理解释合同并妥善履行义务,从而共同营造睦邻友好、和谐友善的生活环境。”法官说。 新京报记者 吴淋姝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
11月19日,首届两岸服务业大会和第13届两岸暨港澳服务业论坛在重庆举行。本次大会和论坛以“创新服务 共创未来”为主题,聚焦服务业和青年交流等领域畅谈合作、共谋发展,来自两岸暨港澳地区知名企业家、商协会组织代表等400多人参加。会上发布《两岸服务业交流合作融合发展共同倡议》,提出要推动两岸传统及创新型服务业深度融合南宫NG注册平台入口,加强两岸青年往来与民心交流交融,促进两岸服务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11月20日,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在江苏省苏州市举办台商座谈会,与近百位台湾工商团体、大陆台商代表座谈交流。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宋涛强调,大陆经济行稳致远、持续向好,仍是广大台商台胞发展事业的最佳选择。我们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助力台商台胞发展新质生产力、融入新发展格局。与会台湾工商团体、台企、在大陆创业台青代表在发言中表示,大陆经济发展前景光明,其对扎根大陆发展充满信心,将积极参与两岸产业链供应链合作,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
11月21日,台资制造业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对接会、2024两岸机械工业交流会分别在江苏省苏州市、南通市举办。活动聚焦培育新质生产力,助推两岸企业合作共赢,吸引业者踊跃参与。宋涛主任走访台资制造业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对接会展位,鼓励台商台企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机遇,在大陆发展得更好更快。台资制造业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对接会通过供需发布、重点项目路演、对接商洽等环节,为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领域企业搭建投融资和项目对接平台。机械工业交流会以“智能机械赋能新质生产力”为主题南宫NG注册平台入口,100多位两岸专家学者和企业家代表围绕AI应用、绿色节能等议题深入交流,探讨两岸机械产业创新型合作模式与高质量发展路径。
清华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曾嵘在会上表示,清华大学智能社会治理研究院已经逐步成长为全国智能社会治理的学术高地和实践重地,从科学研究、咨政建言、实践指导、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标准化建设等多个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促进了我国智能社会治理水平不断迈向新高度。未来清华大学将继续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大跨学科人才培养力度,深化智能社会治理理论研究和标准化建设,支持智能社会治理理论和实践经验走向国际。
中国科学院院士顾秉林表示,开展智能社会治理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和历史价值的工作。清华大学智能社会治理研究院聚焦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的重大问题,开展了一系列具有深度和前瞻性的研究工作,已成为全国智能社会治理的理念发源地、行动策源地、人才培养基地、标准研制基地和学术新高地。面向未来的智能社会,还有越来越多的问题需要解决,建议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十五五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专项规划,加强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探索智能社会发展新范式,提升中国在全球科技创新领域的话语权。
本次论坛由人工智能社会实验专家组指导,由清华大学智能社会治理研究院、清华润泽智能社会研究院、清华大学科教政策研究中心联合主办。据了解,论坛之后将接续举办为期三天的全国人工智能社会治理实验讲习班(2024),围绕“智能社会发展趋势与前沿”“生成式人工智能社会影响与治理”“智能社会治理标准化”等主题开展专家授课、现场教学和分组研讨,进一步深入探讨人文智能社会治理的中国道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