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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认识中的社会组织,常是做扶贫帮困、尊老爱幼等工作的NG.28.66,但在此基础上,在科技、金融、城市更新、文化体育等各领域,越来越多社会组织也正在贡献力量。为了提升社会对社会组织的了解和认知,11月28日,在上海市民政局的指导下,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在上海社会组织展示馆举办了以“沪社共创 体验精彩”为主题的沪上社会组织媒体开放日活动。
上海市文物保护工程行业协会在现场介绍,上海拥有历年来公布的3435处各种保护等级的不可移动文物,拥有自1989年以来先后五次公布的1058处优秀历史建筑,这些建筑遗产,依托各类修复技术和保护方法得以继续为璀璨的城市文明增光添彩。在展览馆,该社会组织展出了建筑遗产修缮局部实物样品和影音资料,真实展现了上海近代建筑保护与修复的过程。现场还摆放有马赛克小零件,可以拼成马赛克彩砖。
上海仁德基金会则推出了“春柳小天使”黏土手办活动。“春柳计划”是一项旨在为山区留守女孩创造健康、多层呵护成长空间的项目,该项目得到罕见病患者、知名UP主@折翼手办娘向晨曦的响应,这位手工达人接受“春柳计划”邀请,精心设计了“春柳小天使”黏土手办,随春柳卫生包的物资一起交给受助女童,表达对边远地区留守女孩们的支持和鼓励。而在现场,项目组也鼓励公众参与试试黏土小玩偶手办的制作。
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介绍,在位于上海公益新天地园内的上海社会组织展示馆内,围绕“城市建筑”“文化传承”“金融科普”“生态保护”“社区服务”“时光不老”“成长快乐”七个主题,展示着上海相关社会组织在开展各类服务项目过程中形成的、使用的、可供体验的展品,让参观者可以更直观地了解社会组织多元的专业服务成果和创新实践。每周二到周六,该展示馆有常设展;截至年底前的每周五、周六则是“体验日”,市民群众均可前往展示馆免费参观并互动。
新京报记者获悉,近期,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贷款中介在办理贷款服务时,未能根据借款人需求办理贷款,最终被判决向借款人返还部分服务费。借款人委托中介办理银行贷款未成NG.28.66,起诉要求退还服务费据了解NG.28.66,2023年4月,因手头资金不足,为购买心仪的车辆,史先生想从银行贷款50万元。为了尽快获得贷款,史先生找到某贷款中介公司,咨询贷款业务,表明希望通过抵押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向银行贷款50万元,贷款期限10年。中介公司进行了初步评估,认为史先生个人征信较差,无法办理此项业务,建议史先生先借款,用借来的钱把名下的贷款和信用卡还清,过两个月再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之后再用从银行贷出的款项归还个人借款。2023年4月25日,史先生与该公司签订了贷款委托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史先生委托该公司代理其向银行申请贷款及办理相关手续,公司根据史先生贷款意向进行初步审查并提供建议,协助整理材料、办理贷款相关事项及相关手续等。合同对服务费进行了约定,服务费按照银行或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金额的9%收取,授信一笔收取一笔,银行放款后贷款公司优先代扣。合同中,史先生写明了贷款需求金额是50万元,同时也向贷款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表明想做房屋抵押贷款,十年分期还款。次日,史先生根据此前该中介公司的建议,经该公司介绍,向个人出借方田某借款40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每月利息8000元。当日收到40万元借款后,史先生根据该公司的要求签署了贷款成功服务确认书与责任申明,载明:“史先生于2023年4月26日在银行借款NG.28.66,确认已全部收到贷款,总金额为40万元,现贷款中介公司已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履行完毕所有合同义务,本人将严格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服务费36000元。至此,服务合同已全部履行完毕,对服务合同内容均无任何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再就服务合同向另一方主张任何权利。”随后,史先生向中介公司支付了36000元服务费及600元材料费。两个月后NG.28.66,史先生认为自己已能够办理十年期50万元的银行贷款,遂联系中介公司。然而,该公司却告知史先生,50万元的贷款额度无法办理十年分期,如果想十年分期还款,只能办理100万元的贷款,如需办理,公司可以继续为史先生提供服务,并收取相应服务费。原本打算从银行获得贷款后偿还田某出借的40万元的计划落空,史先生只得向亲友筹集40万元归还给田某,并支付了利息。本是因为不想欠亲友人情才找中介公司办理银行贷款,结果不仅没能按照自己的要求如愿从银行贷款,反而还为此支出了5万多元的费用,史先生越想越气,将中介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自己支付的服务费和材料费共计36600元。法院认定中介存在过错,提醒贷款中介诚信经营史先生认为,自己已明确表示要办理50万元十年期的银行贷款,中介公司在咨询服务过程中虚假承诺,欺骗自己签订合同并收取服务费。中介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委托事项,应退还服务费。中介公司辩称,已收取的36600元服务费系针对史先生向田某个人的借款,公司已履行完毕贷款服务合同义务,不应退还服务费。东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史先生认可其签订服务合同和收款确认书系基于中介公司居间介绍田某的借款,服务费也与田某的出借款数额相对应,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其受欺诈签订服务合同。但根据贷款委托服务合同中贷款需求的填写,服务合同中贷款方均为银行。从史先生与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史先生咨询贷款时已明确提出自身贷款需求为向银行房屋抵押借款50万元。借款金额显著影响利息和服务费,系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中介公司作为专业的贷款服务咨询机构,在明知原告的贷款需求和银行贷款条件不匹配的情况下,未明确告知史先生,存在过错,且其仅提供贷款咨询服务,未协助史先生向银行贷款成功即收取36000元服务费亦有失公平。鉴于史先生在中介公司居间介绍下获得借款并实际使用,综合中介公司的履约情况,法院对中介公司的服务费酌定为1000元,判决中介公司退还史先生35000元服务费。对于收取的材料费600元NG.28.66,无合同和法律依据,应全额退还。最终,东城法院判决中介公司向史先生返还服务费及材料费35600元。判决后,双方当事人都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该案审理法官提示,借款人在通过贷款中介办理贷款业务时NG.28.66,应当明确自身的贷款需求并向中介明示,签署贷款委托合同时要仔细查看合同内容,对服务费用收取及贷款对象、贷款方式、权利义务等重点关注NG.28.66,切勿随意签署空白合同,避免因签署合同不够审慎而给自己造成损失。在签署贷款委托合同前,要综合评估自身还款能力,谨慎听取贷款中介提供的意见建议,对相关承诺仔细甄别,避免因过度相信贷款中介建议造成自身陷入被动。在选择贷款中介时,注意审核贷款机构的资质。同时,借款人也要及时留存好服务合同、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以便发生纠纷时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官也提醒贷款中介,在提供贷款中介服务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理收费,诚信经营,减少不必要的收费套路,避免出现虚假宣传、虚假承诺、过度收费等情形。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 通讯员 刘宇佳编辑 彭冲 校对 翟永军
针对“乘客在广州地铁站打架”事件,11月28日下午,微博@广州地铁 通报称,11月27日18时许,五号线广州火车站站台有2名乘客与另外3名乘客因下车拥挤产生口角,后发生肢体冲突,车站工作人员发现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并报公安机关及120NG.28.66,其中2名涉事乘客被送往医院检查,伤情无大碍。事件未对地铁运营造成影响。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