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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NG.28.66 | 2024年11月14日 14:45
NG.28.66 |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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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涉及劳务纠纷的案例。王白云(化名)通过招聘网站了解到A公司正在招聘服务员,遂投递简历。A公司录用王白云后,将其安排至某餐厅做传菜员,双方约定劳务费为每月4500元,由A公司经营的平台核发。后来,王白云向A公司申请提取劳务费,但A公司迟迟不核发,且搬出平台规则,称将以每笔1000元分期审核提款。王白云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支付劳务费12862.68元,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王白云的诉求。 公司欠12862.68元工资未付,搬出平台规则想分期付款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王白云诉称,其自2023年11月入职,2024年5月离职。A公司欠12862.68元工资未付NG.28.66,故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请。A公司辩称,公司认可欠付金额12862.68元,但王白云已经办理离职,只能按照其经营的平台规则,以每笔1000元分期审核提款。 法院经审理认定NG.28.66,2023年11月,王白云与A公司确认劳务工作事宜,双方协商确认劳务费为每月4500元,实际到手金额约4100元。今年5月,王白云办理离职,后多次通过微信向A公司运营人员催要工资款项未果。2024年7月,A公司入驻人员服务中心系统显示,王白云账户金额为13862.68元,可提现金额为13862.68元。提现说明为:提现、预支等仅在工作日进行审批到账。王白云称已在系统中申请提现,但A公司未及时审批。 A公司在庭前会议中向法院提交了其后台系统导出明细,显示王白云账户中余额为12862.68元。王白云认可在其提交该案起诉状后,A公司于2024年7月支付1000元,余额12862.68元尚未提款成功。法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显示,王白云已依约完成劳务工作,享有劳务报酬请求权。王白云自餐厅办理离职后,其劳务费已转入A公司运营的系统,A公司虽然认可未提现金额,但是其主张应分笔审核提款、每次不超过1000元,未就此提交证据,亦未对审核提款事宜作出合理解释。 现王白云不同意该分笔提款方案,故A公司的答辩意见法院不予采信。A公司在王白云多次催促提款后,仍未及时审核提款NG.28.66,应属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王白云请求A公司给付劳务费12862.68元的诉讼请求,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平台不能成为劳动者获取正常收益的阻碍 法官表示,平台经济通过“互联网+”的方式赋能于劳务工作,在劳务管理流程中,降低了用人单位的管理成本、财务成本,同时对劳动者可以逐步做到精细化管理,对企业降本增效有正向作用,但是这不能成为劳动者获取正常收益的阻碍。 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常关注三个方面:工作内容、考核、劳务费。正式用工前,双方已对工作内容作出明确约定NG.28.6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争议不大。考核主要涉及提供劳务工作时间长度、全勤考核奖励、考核不佳扣费等情形,考核数据往往由用人单位掌握,容易成为争议焦点,劳动者在该方面举证往往依赖于提供劳务过程中对考核信息的证据留存。劳务费反映在劳务费计算构成中,常见构成包括“劳务费=单价×劳务时长”“劳务费=单价×完成工作量”“一口价确定劳务费”等方式,往往是双方争议焦点,争议主要聚焦于总价、单件、劳务时长、完成工作量的证据,完成工作不符合要求等情况。 法官提及,上述案件中,用人单位经营的平台虽然主张应按照平台提款规则,按照每笔不超过1000元提交提款申请,由平台审核后提款,但用人单位并未提供提款规则的相关证据,亦未就其未及时核准提款作出合理解释,故用人单位单方口述提款规则不能成为劳动者获得报酬的阻碍。 由此,法官建议NG.28.66,劳动者通过平台管理其劳务时,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平时考勤、劳务单价、劳务费等关键内容的证据留存,对不合理条款、规则应当及时提出异议,避免权益遭受损害。 新京报记者 吴淋姝编辑 彭冲 校对 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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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制定以来,先后于1999年、2007年、2013年进行修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NG.28.66,产业结构不断升级,服务业比重不断上升,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客观上为增加假期时长提供了基础,也相应提出了要求。同时,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增加假期的呼声也十分高涨,近年来相关部门通过全国两会提案建议、网络媒体、专题调研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整理群众意见建议,为修改放假办法作好准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专门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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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态混搭,既是场景创新,又是经营模式的创新。近年来,在科技赋能和政策引领下NG.28.66,我国居民消费不断升级,消费方式、消费形态都呈现新特点,消费需求也逐渐向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转变。餐饮业的这些创新模式NG.28.66,就是让原本单一的用餐体验变得更加新颖、多元,对扩大内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事实上,对很多餐饮企业来说,业态混搭并不陌生。早些年前,餐饮企业就开始探索线下与线上一体化融合发展模式,在经营堂食的同时积极推出线上外卖业务。一方面,大大满足消费者需求,让消费者获得了更多就餐选择和足不出户的用餐体验;另一方面,也显著扩大餐饮门店经营辐射的半径,使门店获取了更多订单和利润。商务部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在线餐饮销售额增长29.1%,占餐饮消费总额比重进一步提升到22.2%。可见,餐饮外卖等多业态经营模式已成为餐饮企业重要的盈利渠道。

餐饮业态混搭是餐饮门店为了赢得客流的创新探索,多业态混搭经营也得到了相关政策支持。今年3月份,商务部等9部门出台《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提升餐饮服务品质、创新餐饮消费场景等方面提出22项具体措施;6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发布《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提出要发展餐饮消费细分领域。如今,随着惠企政策的发力,餐饮企业持续丰富消费场景和产品供给,市场营收总体实现上涨,展现出较强的发展动力。

当然,餐饮业态混搭绝非乱搭。餐饮企业应明确目标消费群体的特征,打造契合特定消费群体的记忆点、共情点,按需创新消费场景。比如,书店、文创店与咖啡、茶饮就比较“搭”,也是当下许多文艺青年的心仪搭配。试想一下NG.28.66,在书店读一本好书的同时,品一杯浓郁的咖啡,会是多么美妙。它们的结合,不仅能互相成就,提升彼此的吸引力,更能满足人民群众对餐饮消费的新期待、新需求。

编辑:萧文天责任编辑:太叔寒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