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28.66
科普创新展组委会办公室主任王云介绍,本次科普创新展将组织广东的科研院所、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高校、科技龙头企业和科普教育基地等单位参展。截至目前NG.28.66,已有80多家单位确定参展。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中国工程院院士罗锡文、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勇、中国科学院院士徐涛、中国工程院院士刘良等院士专家将出席“2024广东省科普创新展暨南山科普大会开幕式”等活动。
据悉,“科技强国、科普筑梦”主题展区将是其中本次科普展最“吸睛”的区域之一,将重点展示广东科普科技政策法规、大国重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大中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优秀成果等内容。其中“大国重器”板块将展出中国散裂中子源、“南鲲号”海上充电宝、“实验一号”海洋科学综合考察船、“力箭一号”运载火箭等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科技成果转化”板块将展出无人机遥感系统、候鸟保护AI检测管理系统、工业机器人等成果项目。广东广播电视台作为主办单位之一,还特设《科普光影小剧场》,集中展播该台近年来拍摄制作的优秀科普纪录片。
陕西西安作为古丝绸之路起点,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城市。陕西省检察院会同西安交通大学立足发挥检察机关实务研究优势、聚合高校理论研究合力,于2023年5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设立最高检“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下称“基地”)。基地按照“一体两翼”的组织架构,开展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司法实践服务等工作。“一体”,即由陕西省检察院和西安交通大学组建“一带一路”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合作体。“两翼”,即由陕西省检察院牵头,联合西北五省(区)、内蒙古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拓展“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西北段)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组建“一带一路”检察实务研究集合体;以西安交通大学为主,西北地区相关高等院校为基点,辐射全国,组建“一带一路”检察理论研究集合体。同时,陕西省检察院和西安市检察院立足区位优势,依托基地分别成立“一带一路”检察服务中心(下称“两中心”,与“基地”合称“一基地两中心”),围绕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服务,为涉外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成果转化运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支持。
举办高水平研讨会,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汇聚检校智慧。基地设立以来,已连续举办两届新时代检察工作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研讨会,邀请陕西省内外高等法学院校专家学者、省市政法机关代表参加会议,参会检察机关从西北五省(区)、内蒙古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扩展到厦门、深圳、成都等“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检察机关,交流范围和影响力不断扩大。
陕西省检察院在“一基地两中心”举办涉外民事检察案件听证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广泛收集研判涉“一带一路”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邀请在陕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外贸企业负责人到基地参观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了解企业在“引进来”“走出去”方面的法律需求,并发挥智库作用开展深入研究。邀请西北政法大学“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入驻“一基地两中心”,为企业提供针对性法律查明、风险预警等服务,更好服务保障陕西外向型经济发展,护航企业“出海远航”。
西安市检察院利用陕西优质的法学研究资源,举办全市检察机关“一带一路”涉外法治人才专题培训班,邀请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围绕共建“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检察监督、“一带一路”法律问题解读与检察合作等主题作专题辅导;承办西安市政法系统涉外法治工作专题讲座并邀请知名国际法专家授课。围绕涉外案件办理中的疑难问题,定期邀请专家和相关部门开展专题研讨,提升检察官办理涉外案件的能力。吸纳具有外语特长的检察人员参与涉外检察理论研究、涉外检察服务和外事交流活动,讲好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检察故事,努力打造一支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实务的专家型人才队伍。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发挥好西安市检察院作为法学院校教学实践基地的作用,为在校研究生参与涉外法治理论研究、了解检察业务实践搭建优质平台,提升法律人才培养质效。
注重在涉外法治交流中加强对示范区及检察工作成效的宣传推介。2024年3月,基地邀请来自哈萨克斯坦国立大学、吉尔吉斯斯坦国际大学等外国高校的专家到“一基地两中心”参观NG.28.66,并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合作进行座谈交流。2024年5月,在塔吉克斯坦检察代表团来西安研修期间,西安市检察院邀请代表团到示范区参观交流,并在“一基地两中心”召开中塔检察制度研讨会,围绕两国的检察制度,从组织架构、工作原则、主要职责等方面充分交流,增进了解。2024年9月,西安市检察院检察官与西北政法大学、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国立法律大学教师一行,就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检察理论研究等问题进行座谈交流,为今后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法律比较研究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打下基础。
中新网11月14日电 据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黄河、黑龙江、松花江等北方河流即将或已经进入2024-2025年度凌汛期。根据国家防总副总指挥、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祥喜安排部署,近日,国家防总办公室向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宁夏、陕西省(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黄河、松花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强化责任措施落实,从防、减、救全链条发力,扎实做好年度防凌各项工作,确保江河防凌安全。
通知强调,要细化落实防凌责任NG.28.66,夯实属地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指导责任,压实相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防洪保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各级各类责任人特别是新上任责任人培训。要修订完善方案预案,结合防凌工程、河道过流能力和凌汛期径流等因素,修订年度防凌预案,完善人员转移方案等,适时组织开展方案预案的实战演练。要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开展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摸清风险底数,逐项排查安全隐患,提前清除行凌障碍物,督促限期闭环整改存在的问题。要密切监测研判调度,密切监视气温、水情、工情和凌情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和凌情预警发布,及时组织联合会商,视情启动应急响应,做好刘家峡、海勃湾、小浪底、尼尔基等骨干水库工程科学调度。要强化应急处置措施,提前落实巡查防守力量,视情在重点部位预置抢险物料物资、机械设备,加强应急分洪区进、退洪设施管理,组织做好滩区居民、施工人员和外地游客等安全管控。要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规范上报凌汛信息,做好重特大突发凌灾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