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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72066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4%。其中,住宅施工面积504493万平方米NG.28.66,下降12.9%。房屋新开工面积61227万平方米,下降22.6%。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44569万平方米,下降22.7%。房屋竣工面积41995万平方米,下降23.9%。其中,住宅竣工面积30702万平方米,下降23.4%。
高交会被誉为“中国科技第一展”。本届高交会以“科技引领发展 产业融合聚变”为主题,设置22个专业展区,创高交会“专题专展专业化”细分历史之最。其中,国之重器重大装备、科技巨头产业链、专精特新及新质生产力、创新创业与金融服务、产教融合等5个展区均为首次设立。其间还将举办国家重大成果发布、全球采购商对接大会等160余场会议活动,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发布数量达4300余个。
新京报讯(记者刘思维)11月15日,山东律师高丙芳代理农民工讨薪官司被控虚假诉讼案一审阶段在历经五次开庭后,结束一审审理,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新京报记者从参加庭审的知情人处获悉,15日上午,本案第一被告人高丙芳进行了法庭陈述,梳理了自己不构成犯罪的观点和理由。新京报此前报道,本案的第一被告人高丙芳系山东某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庭审中,公诉人指控其在一起75名农民工向工程总包公司讨薪的诉讼中担任原告代理人时,涉嫌虚假诉讼罪。此次刑事诉讼的另外两名被告人为分承接工程的米某某和雇用上述75名农民工的包工头陈某某,两人被控罪名同为虚假诉讼罪。该案源于一个层层分包的工程项目。项目完工后,上游包工头拖欠了米某某大部分工程款,米某某自掏腰包给农民工结清了工资。事后为了方便讨薪NG.28.66,米某某找到高丙芳做代理律师,在农民工已经拿到工资的情况下,以他们的名义起诉了工程总承包企业欠薪。公诉人认为,2019年10月,被告人高丙芳授意米某某、陈某某,捏造75名农民工从陈某某处承接劳务后劳务费未得到清偿的事实,炮制虚假诉讼。高丙芳及辩护律师认为,本案存在大量客观证据证实高丙芳对包工头垫付清工资不知情,没有犯罪故意,不构成虚假诉讼罪。今年4月9日,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对正在取保候审状态的高丙芳变更强制措施,由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执行逮捕,此后,高丙芳一直被羁押于泰安市看守所。米某某和陈某某一直处于取保候审状态。此次庭审,本案的三名被告人均出庭受审。一审阶段,米某某和陈某某认罪认罚,高丙芳则一直坚称自己无罪。编辑 杨海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