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h官网app登录入口
近年来,随着人们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日益增长,文化传承与发展的步伐加快,新场景新品类不断涌现,多业态关联消费明显增多,文旅消费日渐细分,网红城市层出不穷。特色文旅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模式,以独特的文化魅力、丰富的旅游体验,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游客前来探寻,成为释放消费新热潮的重要引擎。全国各地深挖文化底蕴,创新文旅项目,既丰富了民众的精神生活,也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增长hth官网app登录入口,展现出一幅幅生动的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新画卷。
当前,各地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场景不断推陈出新,以特色“文旅大餐”拉动消费热潮,助“燃”经济发展持续繁荣。在新疆阜康,天山天池冰雪游提供多样化体验,打造山中滑雪、山脚泡温泉、山下科普研学的旅游精品线路;在江苏盐城,淮剧小镇以淮剧和杂技为主要的展演方式,在吃、住、行、游、购、娱等各环节与非遗元素深度融合,让游客尽情领略非遗的别样风情;在云南迪庆,依托滇西“三江并流”资源升级旅游体验,吸引游客深入感受三江风情和沿途民族民间文化……这些文旅活动不仅创造出更多体现文化内涵、人文精神的文化旅游产品,让特色文化以新颖的形式走近大众,也在不断释放文旅消费潜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特色文旅正成为推动消费升级的新动力。今年以来,国内文旅市场旅游方式迭代极快:特种兵式旅游、Citywalk、课本游学、演唱会旅游、反向旅游……越来越多的人更加追求文化旅游所带来的情绪价值,特色文旅消费备受青睐。不仅如此,越来越多的城市也意识到文旅产业可以很好地融合进当地不同产业,新型文旅消费已成为扩内需、促消费主战场,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文旅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不仅是行业话题,更关乎城市的繁荣。如何让文旅带来的关注度从“流量”变成“留量”,进而推动城市发展的“增量”?唯有从发展实际出发,坚持以服务游客需求为第一要务,以旅游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追求,多措并举推动城市文化旅游转型,不断打造新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才能让城市的各个产业在此过程中螺旋升级,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各地要把握新型文旅消费兴起的新机遇,积极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体验,着力培育壮大特色文旅消费,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要引导经营主体更加看重细分市场、个性化文旅消费的发展潜力,促进平台更好发挥连接市场、挖掘需求的功能,构建更加丰富多元的特色文旅消费场景。要持之以恒推进文旅消费便利化和城市公共服务智慧化,打造商旅文体融合的新型消费载体,建设宽松有序的市场环境,为特色文旅消费可持续发展留足空间。要促进数字经济与特色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健全新型文旅消费多样化发展机制,推进文旅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厚植数字文旅融合新优势。
李芒指出,中国与澳大利亚经济具有高度互补性,是天然的贸易与投资合作伙伴hth官网app登录入口,中澳伙伴关系对支持澳大利亚的经济稳定增长至关重要。十年间,中国银行为澳大利亚客户提供了包括贸易结算、支付清算、资本市场投资和货币兑换等在内的多种人民币产品,并且不断加深广大客户对人民币的理解。在中国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商水平对外开放的背景下,澳大利亚企业使用人民币有助于丰富投资渠道、降低采购成本,提升在中国市场的竞争力。
该份《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受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岗大队委托,广东中一司法鉴定中心对姚某明的刑事类行为能力进行鉴定。经鉴定,姚某明存在酒精有害使用及酒精依赖综合征,但这种精神状态不属于精神病,只是滥饮酒和酒精成瘾;且截至涉案后(含涉案期间)尚未因酒精导致急性或慢性精神病性障碍及智力(含记忆)等认知功能损害;姚某明虽因失眠而服用助眠药物,但案发前一天因饮酒未服此类药物,虽案发后在其血液中检测出微量氯硝西泮,但对其驾驶行为时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不构成影响;鉴定检查也未发现其他影响其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理因素。综上,鉴定意见为:1、姚某明存在酒精有害使用及酒精依赖综合征;2、该症状不属于《机动车驾驶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精神疾病(含精神病、癔症);3、姚某明的肇事行为无精神病理因素影响,辨认和控制能力正常。
该案遇难者家属、伤者及代理人认为,《司法鉴定意见书》使用技术规范包括《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下称《CCMD-3》)、《国际疾病和相关健康问题分类第十版: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下称《ICD-10》)。其中,《CCMD-3》分类就有“10.1酒精所致精神障碍”,10.x3为“依赖综合征(成瘾综合征)”,10.x4为“戒断综合征”; 《ICD-10》编号F10为“因使用酒精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根据上述两份文件规定,既然已认定姚某明存在酒精有害使用及酒精依赖综合征,那么必然得出姚某明有精神病性障碍。《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前两项结论自相矛盾,鉴定结论2不符合鉴定意见的法定采信规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在发表辩论意见时,检方坚持其在第二次庭审的意见,即认为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姚某明刑事责任,姚某明构成自首情节;希望法庭在定罪量刑的时候,既要考虑姚某明认罪悔罪的态度,更要考虑被告人姚某明发生事故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速情况,以及发生事故后,姚某明既没有积极保护现场救治伤者,也没有主动地向被害人及其家属道歉,赔偿的金额也没有弥补被害人的全部损失,没有得到被害人谅解等相关情况,依法予以判处。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10月24日下午,刘霁虹(澳籍华人)驾驶盛万江公司黑色商务车搭载公司董事长钟国英、董事钟昀、销售经理江元谦以及一名意大利籍客户,正常行驶至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南坪快速路保安立交桥路段时,被姚某明驾驶的汽车追尾,致使商务车车身前部与左侧护栏发生碰撞。此后,商务车又撞上同向行驶的车辆。此次事故导致钟国英、江元谦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其余3人受伤,其中刘霁虹重伤。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岗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下称《认定书》)显示,经鉴定,姚某明血液酒精含量为220.48mg/100ml,且超过限速标志的最高时速(限速60km/h,实际119km/h,超速98.3%),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