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28.66
经查,王廷洪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NG.28.66,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民间借贷活动,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利;超计划生育二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巨额公款归个人使用;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王廷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廷洪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对其作出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6年NG.28.66,《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曾举例称,欧阳某,中共党员,A省B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欧阳某与孙某于1997年7月结婚,1999年8月8日生育一女,2015年11月11日,两人违反原《计划生育法》和A省人大常委会据此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NG.28.66,又生育一子。2016年1月4日,B市纪委接到群众匿名举报欧阳某超计划生育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
第一种意见认为,欧阳某的行为不构成违纪。主要理由是,依照新《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2016年1月1日前发生的违纪行为,应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当时,新《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据此,欧阳某的行为应依照新《条例》处理,不构成违纪。或认定行为构成违纪,但依照新《条例》规定,可以给予欧阳某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者组织处理,不再给予其党纪处分。
第一,关于党纪条规适用。新《条例》删除了原《条例》中超计划生育的处分条款内容,但对于党员违反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构成违纪的,可以按照总则中的纪法衔接条款,即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予以处分。由此,修订前后的《条例》均认为超计划生育行为属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且二者对超计划生育行为的处理没有发生变化,故依照新《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本案应当依照原《条例》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理。
第二,关于是否构成超计划生育。按照原《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NG.28.66,完善人口发展战略,新《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法律、法规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特别规定除外。新《计划生育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且并未规定溯及既往,故对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的行为是否属超计划生育,应当依照当时施行的《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判断。
需要指出的是,新《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中“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是指依据新《条例》对应条款审查某一种行为是否构成违纪,与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规定的处分档次相比是否较轻。无论是新《条例》,还是原《条例》,抑或1997年的《党纪处分条例(试行)》,审查是否构成超计划生育行为,均要依据当时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本案中,欧阳某在1999年8月8日已生育一个子女情况下,又于2015年11月11日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原《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和A省人大常委会据此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条件,属于超计划生育,构成违纪,不存在依据新《条例》规定不构成违纪的情况。
第三,关于可否给予党纪处分。新《计划生育法》重申以往规定,明确指出对于超计划生育行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等规定亦明确对超计划生育行为要给予行政处分,故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超计划生育的行为,应当依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澎湃新闻注意到,近年来,已有多名领导干部被通报“超计划生育”,如今年2月被“双开”的广东陆丰市委原常委、市委统战部原部长刘思坤,2023年11月被“双开”的安徽砀山县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民峰,再之前还有2022年7月被“双开”的贵州省政协原副秘书长王进江、2022年3月被“双开”的黑龙江鸡西市委原书记康志文以及2021年5月被开除公职的四川省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梅榕等。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人民至上的深厚为民情怀,为司法审判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政法委召开专题会议作出部署,对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宽严相济、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加强风险源头防控,依法严惩重大恶性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提出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认真落实“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任务,积极融入、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狠抓加强专门矫治教育、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等意见落实,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委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工作,做实定分止争,牢牢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坚决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
会议强调NG.28.66,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以实际行动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对于重大恶性犯罪,必须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及时审理宣判,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对于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以及社会生活、生产经营中发生的轻微犯罪,被告人认罪认罚、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以最大限度分化、瓦解犯罪,促进改造罪犯。对于一个时期、一个领域内的多发高发类案,要在党委领导下促推源头防控,把制度优势转化成治理效能。
会议指出,要切实加强刑事审判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要建好用好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发挥好《刑事审判参考》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实践的作用,确保刑事案件审理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案件都要做实做深释法说理,把定分止争的工作做细,让当事人、社会各界从案件审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国际金融论坛(IFF)第21届全球年会当天在香港开幕。古特雷斯表示,金融是推动世界前进的动力之一,但巨大的差距正在阻碍各国共同进步。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和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的承诺正在偏离轨道,偿债正在挤占对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投资,各经济体一再受到金融体系无法控制的外部冲击的侵袭,这破坏了人们对多边主义的信心,世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合作。
古特雷斯说,近期联合国未来峰会通过的《未来契约》呼吁加快改革国际金融架构,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发言权和代表性,大幅增加发展融资,包括扩大多边开发银行的贷款能力、促进可持续借贷和采取必要的债务减免,以加强全球安全网,使所有国家在面对危机时都能得到保护。这些问题都将是明年召开的第四次发展筹资问题国际会议的核心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