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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发现网购的手办模型有破损,通过平台完成退货退款后,被商家以商品已经注明“务必当面与快递员验货,一经签收,概不退换”为由起诉了,要求买家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民事纠纷案件。法院认为,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案涉铁盒属“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且在无有效证据证明张某恶意损坏商品的情况下,应履行退货退款义务,故驳回了商家的诉讼请求。商家表示“概不退货”已标明张某在某淘宝店铺购买了手办模型一个,单价为198元,运费为45元,张某实付款243元。涉案商品的商品详情处载明:品牌为刺客信条,用途为收藏,全新未拆封,“注意”处载明“铁盒=空铁盒,收藏原理=邮票hth手机版登录,请务必当面与快递员验货,一经签收,概不退换”。店铺发货后,快递员将商品置放于丰巢自提柜。张某在开柜后3分钟联系店铺,并随后发送商品照片显示手办铁盒的一角有磕碰。店铺经营者王某回复发货前核对过,完美无瑕。张某后通过平台极速退款机制完成退款,并将货物发送回店铺,经购物平台客服判定用卖家保证金赔付了张某运费损失。店铺经营者王某起诉买家张某要求其返还已退货款243元并承担造成的各项损失1000余元。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王某主张平台客服错判,怀疑张某在收货后用钥匙划开商品外包装并损坏实物,而后以货物存在瑕疵为由申请退货退款。铁盒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相关交易有签收不退的行规,商品详情页已明确用红字约定“务必当面与快递员验货,一经签收,概不退换”,张某在购买前就已知晓。张某主张商品详情页没有有效提示,且其没有授权快递员放到丰巢柜,是快递员直接放到丰巢柜,自己也及时查看,发现问题后申请退货退款。法院综合各方证据,最终判决驳回了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签收不能视为认可质量符合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中关于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的内容,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本案中,张某作为消费者,收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要求退货退款并无不当;王某作为经营者,其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案涉铁盒属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且在无有效证据证明张某恶意损坏商品的情况下,应履行退货退款义务。法官表示,“务必当面验收”“签收则不予退换”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属格式条款,经营者也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而本案中经营者仅在商品详情页以与其他文字仅颜色不同、但字体相同、大小一致的文字注明该内容,未在商品“宝贝”页、快递包装外等区域明显标注,难以认定为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张某指定的收货地址并非丰巢柜,亦无证据显示系张某授权快递员将商品放至快递柜。张某在丰巢柜签收后再打开核实商品情况,几分钟内联系王某并于十分钟内说明瑕疵问题,应属在合理期间内验收。根据法律规定hth手机版登录,签收不能视为认可质量符合约定。收货后发现问题应及时主张合法权益法官提醒,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无权以网页曾写明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等内容抗辩消费者的合理退货退款请求权。此外,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消费者在购物平台购买货物收货后,应及时查验货物,发现问题及时主张合法权益。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编辑 甘浩校对 张彦君
“哥代(壮话大哥),上山割松油呀?”宁明边境管理大队板烂边境派出所民警到辖区板烂村开展社情民意调查,用壮话与村民打招呼。村民名叫苏华高,壮族,其从部队退役后在村里兼职护边员,板烂村拥有6.6万亩林木,盛产松脂、八角、木材,为此他承包了100多亩松林。“我这段时间都在山上割松油,没发现可疑的涉边情况。”苏华高对民警说。
刘贵祥在讲话中指出,推动执行案件前端化解,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抓前端、治未病”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坚持系统观念hth手机版登录,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的必然要求,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执行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依法执行、规范执行、廉洁执行,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要坚持系统观念,切实树牢全院“一盘棋”理念和“一次性化解纠纷”意识,努力推动“立审执一体化”,推动完善诉前、诉中调解的考核、激励机制,健全完善诉前保全工作机制,畅通执行依据不明确情况下审执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持续推进“执破融合”工作机制落实落地,构建执行案件前端化解的工作格局。要坚持“两个结合”,加强顶层设计和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将执行理论研究主动融入、引领执行实践新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快构建中国自主的执行法治知识体系、话语体系。
贵州高院主要负责人在致辞中首先代表贵州高院向各位领导、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向获奖人员表示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贵州法院工作的有关单位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hth手机版登录,贵州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积极推动执行工作现代化,取得明显成效。本次论坛为理论界、实务界搭建起对话交流的桥梁,有利于推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深化执行工作改革,畅通完善法院内部工作机制,树牢“如我在诉”意识,进一步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持续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体系”。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设立“网络保护”专章,明确规范网络信息内容、防治网络沉迷等规定要求,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为加大保护力度、推动治理创新提供了坚实基础。
今年1月起正式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hth手机版登录,明确提出了“未成年人模式”的建设要求,并要求企业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为了更好指导未成年人模式建设,切实发挥模式保护效能,国家网信办启动《指南》编制工作,在充分体现法律法规要求、系统总结有效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未成年人模式建设、运行和使用等全链条方案,将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线。
答:起草制定过程中主要把握四方面原则:一是突出鲜明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特点和上网需求,探索创新未成年人模式保护措施。二是加强法律衔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将其细化为《指南》的具体内容。对于法律法规没有强制要求的,以鼓励条款、默认设置等方式进行规范引导。三是坚持促进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和手机对未成年人的正向作用,鼓励企业提供更加优质、健康的内容和服务,丰富使用场景、满足多元需求,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持续健康发展。四是注重协同共治。广泛调动各方面保护力量hth手机版登录,鼓励和支持软硬件各方共同参与模式建设,方便家长更好教育引导,最大限度发挥未成年人模式保护效能。
国家鼓励支持未成年人模式建设和使用。对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而言,《指南》是一份模式建设的“指引书”,指导各主体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要求,结合自身发展定位和目标群体,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模式建设。对广大家长和未成年人而言,《指南》是一份模式使用的“说明书”,鼓励家长在未成年人使用移动智能终端时启动未成年人模式,通过各项便捷功能和服务,引导未成年人形成良好上网习惯。
答:青少年模式上线以来,在帮助未成年人减少网络沉迷和不良信息的影响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升级推出的未成年人模式,是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一个重要“增量”。即在不影响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正常服务和使用的前提下,为未成年人提供一种新的、更加安全的上网途径,供用户选择使用。未成年人模式的功能升级主要体现在“三方联动”和“三个优化”。具体而言:
“三个优化”是指未成年人模式将实现时间、内容、功能三方面管理升级。时长管理方面,将由移动智能终端统一控制总时长,解决单个应用程序分散计时、总时长不可控的问题。内容管理方面,将在持续扩充专属内容池的同时,分年龄段推荐适龄内容。功能管理方面,将在保障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合理限制诱导沉迷功能,推动便捷性和安全性双提升。
二是采取分龄推荐。回应广大网民关于未成年人内容分级管理的建议,《指南》首次探索提出分龄推荐标准,指导应用程序在推荐环节优先展示适龄内容。比如,在未成年人模式下,对3周岁以下用户推荐音频内容,引导减少屏幕使用;3周岁以上不满8周岁用户以学龄前和低年级学生为主,推荐内容侧重启蒙和兴趣培养等。除分龄推荐外,用户可通过搜索等方式获取专属内容池全量内容。
答:未成年人模式是保障未成年人安全上网的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主体多、领域广、技术复杂,需要持续推进、不断优化。《指南》发布后,国家网信办将持续指导企业推进未成年人模式建设,引导形成行业统一标准,鼓励家庭、学校广泛使用,充分发挥模式保护效能。后续,国家网信办也将持续关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新情况新要求,结合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情况,不断探索可行方案、创新保护举措、推广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指南内容、丰富应用场景,为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提供更好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