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x官网登录入口网页
一边陪伴宝宝成长,一边成为流量网红,直播一场就能获利无数,坐在家里也能实现财富自由……在网上,各种新号陪跑、素人训练、IP孵化的收费培训推广满天飞,收费从两三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去年11月,杨女士向《老叶较真》反映,她向一个名为“魔都妈妈黛西”的小红书账号运营人储女士付款29800元,购买培训课程,但效果不佳。双方约定退款24812元,却迟迟没有到账。去年11月2日,《老叶较真》发表报道《自媒体带货很热闹,多名学员交了近3万元学费却学了个寂寞》,后来杨女士将储女士告上法院。日前,法院判决储女士退还原告杨女士服务费24812元。
2022年10月初,杨女士为了提升自己“小红书”平台账号流量数据并实现变现创收的目的,向储女士购买“小红书”IP私教营服务并获赠小红书IP训练营课程。为此她向储女士支付29800元,其中该IP私教营服务时长一年ayx官网登录入口网页,具体内容包括:1对1全年陪跑、账号策划全案定制、变现资源精准对接、全年无限次答疑指导、全年无限次直播连麦、赠送价值4988元的训练营课。
2023年10月8日,经杨女士与储女士的个人助理小梦微信沟通,储女士的个人助理声称公司同意向杨女士退还服务费24812元,并通过微信于同年10月9日向杨女士发送合同终止协议,该协议甲方为上海岱汐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汐公司),系储女士100%持股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为杨女士。协议明确由岱汐公司向杨女士退款24812元。同年10月10日,杨女士将签字后的协议通过微信发送给被告储女士的个人助理小梦。
今年9月底,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储女士辩称,她不是退款协议主体,不应按退款协议约定的金额向原告杨女士退款。而且,协议是由她的个人助理小梦发给杨女士的,小梦主要负责业务方面的对接,如训练营课程安排、常规文档提供及咨询解答等。小梦向原告杨女士发送的退款协议中,被告储女士并未作为协议一方主体,也没有在退款协议上签名盖章,所以该退款协议对被告储女士不成立。
储女士还辩称,小梦通过微信向原告发送word版退款协议时,告知原告需签字、填写收款银行卡信息及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上述事项完成后1小时内可安排退款,但原告签署了上述协议,却未提供身份证照片,并且附加了其他条件,即要求被告退款ayx官网登录入口网页,向所有要求退款的学员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不合理要求,小梦及被告储女士后续均未予回应。而且,上述退款协议有条款写明,该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被告储女士并未签字,所以退款协议不生效。储女士个人助理虽系就退费事宜与原告协商,但并无签署协议的权限。
储女士还认为,双方未就服务事项订立书面合同,故应根据剩余服务时长或其他合理计算标准计算剩余应退款金额。储女士说,她在服务过程中,从未就账号作出的结果向原告杨女士作出虚假承诺,并且原告也已完全享受了约定的服务内容。而且,她已经为原告提供了近一年的服务,私教服务期限即将届满,退款金额应当根据剩余服务时长或其他合理计算标准计算ayx官网登录入口网页,而非全额退款。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杨女士向被告储女士购买私教课程,由被告储女士向原告杨女士提供有关服务,双方之间形成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关系。因课程服务问题,自2023年9月30日起,原告反复与被告储女士沟通协商退还已支付的课程费用。2023年10月8日,被告储女士的个人助理通过微信与原告沟通,作出了公司同意向原告退还服务费24812元的意思表示,并通过微信向原告发送合同终止协议ayx官网登录入口网页,原告对此予以接受并签字确认。相关退款意思表示清晰明确,未违反法律规定,至此,双方的服务合同关系实际解除。因被告储女士为直接向原告提供服务的主体,且相应款项原告亦直接向被告储女士交付。
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了一起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该案中,未经消费者同意,某商店的线上小程序获取到消费者的线下交易信息,消费者发现后起诉对方要求赔礼道歉获法院支持。消费者购物信息被商店小程序获取某线下商店由青岛某公司实际运营,与商店同名的微信小程序由被告北京某电子商务公司运营。2021年10月10日,马某在该线下商店购物,在收款台自主扫描商品条形码形成商品订单后自主结账,收款台屏幕出现“扫一扫支付”二维码,显示付款方式有支付宝、微信和商店小程序。马某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该二维码,跳转至商店微信小程序,小程序随即显示该笔交易的交易店面、交易时间、商品名称等信息,点击“立即支付”后可付款成功。马某认为,自己线下购物、线下微信付款,未调用、未使用该商店微信小程序,而且该微信小程序也没有余额,在原告扫描“扫一扫支付”二维码后,就被商店微信小程序获取了自己的线下购物信息,侵害其个人信息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礼道歉。被告辩称,其获取原告订单交易信息是基于原告的授权,而非违法取得,未侵害原告的个人信息权益。经审理查明,该微信小程序的《用户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均无征求消费者同意获取消费者线下交易记录的相关条款。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某商店购买商品的交易信息包括交易店面、付款价格等信息,系原告在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信息,属于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取得个人的同意,或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方可处理个人信息。被告运营的微信小程序在《用户服务协议》《隐私政策》中均未明示涉案小程序将获取消费者的线下交易订单信息,且线下交易时亦未向消费者告知并取得同意。此外,原告系在线下店铺购买商品,交易相对方并非本案被告,且商店线下展示的二维码仅有“扫一扫支付”字样,故对于消费者而言,该二维码应仅具有支付功能,扫描该二维码致使小程序获取线下交易记录并非必要,不属于“为订立、履行合同所必需”。因此,被告运营的微信小程序获取原告的线下交易记录的行为,未经原告同意,也非订立、履行合同所必需,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马某书面赔礼道歉。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提起上诉。二审审理中,被告撤回上诉,二审法院予以准许,一审判决生效。法官:个人信息使用及处理应获本人同意法官表示,线下商店未经消费者同意将消费者的交易信息共享至线上小程序,扩大了个人信息处理主体和使用范围,构成对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随着实体经济数字化程度加深,线上线下一体化自营商店呈现规模化发展,该类商店往往有独立运营的App、微信小程序等集支付、消费于一体的线上平台。该类经营模式虽具有其独特的特征和优势,但在个人信息处理方面容易引发个人信息侵权风险。本案明确消费者的线下购物信息因包含交易店面、付款价格等ayx官网登录入口网页,系消费者在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信息,构成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经营者在处理该类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等原则,如需线上线下不同经营主体共享该类信息,应当充分告知消费者并取得消费者同意。该案对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面对的个人信息风险作出提示,为促进相关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指引。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编辑 甘浩校对
中新网深圳11月14日电 (记者 索有为)第二十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高交会)14日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宝安)开幕,作为高交会重要活动之一的“中国高新技术论坛”当日举办,众多院士专家学者和知名企业代表,围绕“人工智能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大模型时代:AIGC产业发展与应用”等相关话题展开探讨。
中国工程院院士、香港理工大学电动车研究中心主任兼电机及电子工程学系杰出讲座教授陈清泉在论坛上表示ayx官网登录入口网页,人工智能是人文世界、网络世界、物理世界的融合,人们要不断地突破现有界限,开发人工智能愿景。中国有数据资产、软件资产、数字装备制造、新能源全产业链资产,所以有生成式人工智能,有超大规模、超多参数量的大模型。因为我们有很大的数据库,创造了智能体(AI Agent)。
陈清泉称,人文世界和物理世界的融合,可以通过数据变成信息,但把信息变成知识还不够,还要通过人工智能把知识变智能,把无序变有序,就能掌握智能。物理世界、信息世界和人文世界一定要融合起来,才能有效地将数据转化为信息-知识-智能。他说:“很多复杂问题光靠技术是不行的,技术一定要发挥,要在市场应用起来,变成一个强大的产业链。”
中国工程院院士、鹏城实验室主任高文在论坛上介绍称,由鹏城实验室牵头研发的中国首个自主可控的E级智能算力平台“鹏城云脑Ⅱ”,在存储性能方面连续八次获得世界超算比赛榜单第一名。据悉,“鹏城云脑Ⅱ”可以提供不低于1000P ops(浮点运算次数/秒)的整机AI计算能力。目前已经支持了一批先进人工智能大模型的训练和应用。
林建明称,人工智能正在从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供应流全面重构跨境电商业务,但目前完全是站在商家角度以提升商家消费量为主要目的而做的需求和供给之间的匹配,它的出发点并不是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以及怎么帮消费者获得最适合他的产品作为第一考虑。未来,每个人都会有一个导购员,会有服务消费者购物的AI Agent,站在消费者角度帮助消费者怎么完成愉快、便宜、便利的消费。